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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社保中心、经开区社保分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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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制订《温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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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全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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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的通知》精神,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温州市博士后工作专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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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温州市博士后工作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财 政 局2022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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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全市性社会组织: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备案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日常活动和重大活动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我局制定了《温州市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备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温州市民政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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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部门:为更好地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我局制定了《温州市本级社会组织谈话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温州市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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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本局各社保分局、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同时,本办法实施前已发生工伤需要安装辅助器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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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三)符合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其他单位。前款所称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包括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以及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和个人。第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包括初评、行业评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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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三)符合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其他单位。前款所称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包括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以及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和个人。第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包括初评、行业评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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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科技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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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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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局、本级各部门:现将《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2021年4月30日(可公开)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一条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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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为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规定,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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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将《关于温州市促进包车客运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6月30日关于温州市促进包车客运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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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海经区资规住建局,市交发集团、市铁投集团、温州港集团、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项目管理行为,促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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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电公司: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用电负担,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电企业营业收费的通知》(浙价资〔2017〕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保留申请验表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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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房管局(分局、处),市物业招标办:为加强温州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物业管理项目评标行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依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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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 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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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制定股权投资集聚区专项扶持政策,完善集聚区功能,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吸引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入驻。从2023年开始,对在集聚区内新注册或市域外新引入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其地方综合贡献度市级部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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